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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开启产学研合作2.0时代

发布时间:2014/12/28 22:43:28

当今世界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作为知识集中创造和传播主体的高校,与作为应用知识和成就知识经济主体的企业,两者之间的关系从未如此的密不可分。知识本身不同于简单的产品和服务,它具有倍增性和隐性特征,需要在高校和企业之间转移与分享,并且能够在这一过程中产生倍增效应。然而,企业的知识创新链已演变成发散的网络式结构,全面渗透到产品、人才以及市场竞争等各个环节,这要求面向企业的知识供给必须是可持续的、可靠的和高质量的。于是,作为“生产”知识的高校对“需求”知识的企业,不再是简单的供给—需求的线性关系的1.0时代,而是从工业时代中盛行的产学研合作演进到协同创新的2.0时代:高校成为企业知识创新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产学研合作的1.0时代,知识“供给—需求”线性关系的两端,是很难实现利益协同,而且两者之间缺乏长期合作的粘性。比如高校可以不用关心企业提出某个科研课题的原因,课题以企业方接受项目成果结束,没有动机主动去解决成果转化与具体实施中的问题。而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和企业相互依赖程度加深,从经济学的视角,具有这样相互依赖关系的主体为实现共同利益,必须依靠协同合作、创新。

20世纪及以前的企业创新行为,多依赖自身建立科研部门,雇佣大批的研发人员控制从创新设想到产品生成的整个研发循环,自给自足。这与当时的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特征、大学的研究定位、风险投资市场发展,以及行业产业分工的阶段性特征是相匹配的。21世纪初出现了开放式创新,企业可以从外部吸取创新所需的各种资源和知识。然而,从社会角度来看,简单的开放式创新,难免会面临外部创新竞争导致的市场无序性和资源浪费问题。比如波音公司基本上依赖全球供应商来提供飞机制造的各个部件,而某一个部件的质量问题就会导致整个机型的失败,于是,价值链上各个组织之间的深度协同问题日渐凸显。

协同创新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全新创新模式,是通过有效的协同机制把企业和高校的自组织行为,激励固化成协同的主体,而非知识的“供应—需求”线性关系中的两端,针对行业产业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进行长期、稳态的合作。协同创新中心就需要打破原有的线性关系,以此为抓手,营造主体协同的环境和机制,实现促进高校体制改革和企业生产要素更优配置,从而带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是企业和高校实现协同创新的物化呈现,它不同于企业中的业务部门,也不同于高校中的学院和实验室,而是企业和高校的协同体。让这样两个具备不同目标的主体配合运转,需要设立一些专门的连接企业与高校的职能部门,其能够理解和懂得企业与高校各自的需求、立场;设计和管理运营环节,使高校和企业在协同创新中实现共赢。

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在实现知识的转移、共享与创造的过程中,扮演着多种角色。比如,行业知识关键人角色,在具备相应行业运行经验的同时,又要懂得与高校专家教授沟通的语言,把行业需求转化成研究问题,分解成体系化的研究课题,确保在企业实现创新需求的同时,研究过程中的成果亦可满足高校发展和教师考核晋升的需要。再如,专利管理角色,其职能是集中管理协同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专利和知识产权,以及如何实现企业与高校在专利上的所有分配、专利使用和处理其他法律问题等。

此外,协同创新中心还需要具有创新孵化职能,进行有一定组织的“开放式创新”。因为高校具有独立研究的创新特色,会出现那些真正有行业需求前景但又与协同创新中心中企业的核心创新不一致的创新成果,那么就可以通过中心孵化,形成不同类型的企业。

由于协同创新中心是由企业、高校和连接二者的桥梁型职能组织构成的,这将是一种新型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形式。因此,中心内部的人员构成和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不同于高校或企业的传统形式,这将是又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课题。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博士、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