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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万元补助!高校、科研机构看过来!

发布时间:2018/02/24 15:03:11

各有关单位、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委制定了《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目前,国家、省、各部门已出台的政策以及各高校、科研院所也普遍制定了适用于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综上所述,目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制度障碍已基本破除。

目前影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因素主要是:

有效的技术成果供给不足

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没有形成

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为此,行动方案聚焦3项重点任务展开。

一、内生动力提升

针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两个重要主体:成果拥有方(高校和科研机构)及需求方(企业),行动方案提出三个方面的措施:

示范机构建设

在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建设,将创新理念引入示范机构,在技术转移的环境建设、体系建设、体制机制、组织模式、能力建设、资源整合,以及培育专业化、高水平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等各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与实践。

区域试点

列入试点区域的各高校科研机构可将科技成果转移所得100%用于奖励科技人员。

为了兼顾成果拥有方(高校、科技机构)的利益,行动方案提出对各高校、科研机构因奖励科技人员留成部分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每家机构最高 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这是本行动方案突破性内容之一。

建立技术创新中心

技术创新中心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探索建立集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方力量共同构建的专业化、产业化的创新平台。

二、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

行动方案按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的原则,提出成立科技中介服务联盟,通过行业自律管理,由联盟开展10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选,政府给予奖励,以此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加快技术市场发展

依托创交会拓宽通道

建设华南技术转移中心

拓展技术合同全市网络

扶持和培育技术转移人才

通过支持培训机构,加强技术经纪人培训,培养高端、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并实施科技伯乐计划,推动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转移和扩散。

进一步优化现有的科技成果库,按照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等要求,完善科技成果相关信息,使之更贴切企业和市场需求。充分调动企业承接转移技术成果的积极性,积极挖掘企业技术成果需求,丰富和完善企业技术需求库

进一步强化技术成果供需双方对接服务,大力扶持一批有较好基础和较强实力的覆盖线上、线下全天候对接交流服务的成果转化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

三、信息共享与发布

建立数据库、信息系统

搭建服务平台

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